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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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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机构

部门领导及分工:

54

  
   刘景新,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入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历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公路公司一大队技术员、副中队长、中队长、副股长、股长、副大队长、大队长、副经理,大庆市交通局副局长、局长,大庆市让胡路区委书记,大庆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第一副书记。 
   现任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办公电话:6370577,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李靖     李靖,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哈尔滨师范大学语言文学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
    历任大庆市萨尔图教师进修学校讲师,大庆萨尔图区委宣传部干事,大庆市房产局干部,大庆市房改办主任,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现任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全局党群、宣传、工会、信访、组织人事、招投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局信访稳定工作,协助刘景新同志主抓全局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建筑材料管理处、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工会。办公电话:6293658,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闫伟波

     闫伟波,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入党,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工程师。
    历任大庆市园林苗圃技术员,大庆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科员,大庆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大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大庆市公用局公用处主任,大庆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处副处长,大庆市建设局副局长,大庆市热力公司总经理。
    现任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依法行政、执法监察、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6291993,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孟维华

     孟维华,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入党,东北林业大学道桥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历任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科员,大庆城建开发集团公司路桥公司经理,大庆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现任大庆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建筑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与信用评价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行为监管工作,分管工程质量监督站、勘察设计管理站、建设施工管理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6295667,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李

 
   
    李春林,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1989年7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八一农垦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历任大庆市规划设计院工程师,大庆市建委勘察设计科科员,大庆市建委施工办副主任,大庆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站站长,大庆市建筑材料管理处处长(副处长级)。
    现任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负责建设项目计划统计、建筑安全管理、建筑行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配套费征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业联合会行业管理以及全市建筑行业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分管计划科、建筑安全管理站、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电话:6290199,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张宝杰

     张宝杰,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入党,辽宁大学建筑工程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历任解放军00823部队干部,大庆石油管理局庆建公司预算员,大庆市建委助理工程师、建经科科员,大庆市建设局建经科副科长、建经科科长,大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现任大庆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负责建筑经济管理、一站式办公和建筑行业工会工作,分管建筑经济管理站、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办理中心。办公电话:6293939,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领导12

     葛方敬,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建筑材料管理处处长
    1972年12月生,四川隆昌人,1992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学毕业,历任市城管局园林养护大队副大队长、市容环境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市城管委市政公用党总支书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   
    现任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建筑材料管理处处长,负责建筑材料管理处工作,协助李靖同志工作。办公电话:6290969,办公地点: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组织机构:
     办公室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502室,办公电话:6293696,科室负责人:顾长海

    1.负责文电处理、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督办落实工作。
    2.负责政策调研、对外联络、保密工作。
    3.负责信访协调、督办工作。
    4.负责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
    5.负责信息化推进、信息收集、信息及信息安全工作。
    6.负责后勤福利、车辆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
    7.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8.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干部管理工作。
    9.负责工青妇工会等群团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10.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607室,办公电话:6293617,科室负责人:杨敬武 
    1.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离退休人员及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本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4.负责本市建设系统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5.负责职工教育工作。
    6.指导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及局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8.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402室,办公电话:6293258,科室负责人:王胜
    1.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建设行业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
    3.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局依法行政监督指导工作。
    5.负责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仲裁工作。
    6.负责全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计划科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804室,办公电话:6293615,科室负责人:张翔玉  
    1.负责拟定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2.研究提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3.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
    4.归口管理行业综合统计和信息收集工作。
    5.负责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信息统计。
    6.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息统计。
    7.负责归口统计建筑、建材业产值、质量安全事故、行业教育培训、奖励处罚、行政审批等全市建设行业信息。
    8.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9.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规费征收工作。
     财务科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609室,办公电话:6293618,科室负责人:程广瑜  
    1.负责全局各项资金的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批,年终决算的编审工作;
    2.负责全局日常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建筑材料管理处主要职责: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710室,办公电话:6281018,科室负责人:黄永寿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建材业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建材业布局,协调指导全市建材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
    3.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产品认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新型建材项目建设,负责建材产品推广应用及市场监管工作。
    6.负责建材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7.负责违法、违规使用建材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及移交工作。
    8.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建筑材料管理处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墙体材料改革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与利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收缴、管理和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
    建筑材料管理处散装水泥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本地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征收、管理、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的信息交流。
    建设施工管理办公室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701室,办公电话:6293609,科室负责人:苏贵专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宣传贯彻的归口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质量鉴定等企业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处理或移交。
    4.负责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5.核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新工法的应用工作,负责对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设备等的责任主体进行查处。
    6.负责办理施工许可。
    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勘察设计管理站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401室,办公电话:6293619,科室负责人:张晓波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组织执行国家标准设计,推广应用省、市标准设计。
    3.负责工程建设设计方案竞选管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5.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节能建筑进行审批、管理及验收。
    6.负责对大型节能项目组织论证,指导全市节能建筑的推广和应用。
    7.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等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勘察、设计、图审企业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9.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810室,办公电话:6293317,科室负责人:吴庆辉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质量鉴定等企业的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
    3.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质量鉴定等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
    4.负责建立健全建设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各类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并负责评价结果的汇总、应用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和外埠施工企业进大庆注册登记备案手续。
    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建筑安全管理站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403室,办公电话:6293675,科室负责人:苗永利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开展有关活动。
    2.负责全市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责任主体及人员安全行为监管。
    3.负责全市建筑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指导工作。
    4.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推进管理工作。
    5.负责对县(区)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实行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
    6.负责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
    7.负责市内建设工程竣工安全检查验收,负责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的登记工作。
    8.负责建筑安全管理中涉及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9.负责建筑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处理及移交工作。
    10.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或者参与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建筑经济管理站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801室,办公电话:6293628,科室负责人:董立东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发布价格信息、估算指标、造价指数、结算办法等计价依据工作。
    4.负责施工(含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工程质量鉴定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造价咨询合同、预拌混凝土合同、招标代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5.负责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备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造价企业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
    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601室,办公电话:6293611,科室负责人:姜德胜
    1.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村镇房产的责任。
    3.负责全市村镇房产管理。
    4.负责全市村镇建筑市场管理。
    5.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6.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7.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8.负责全市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村)建设。
    9.负责村镇建设新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
    10.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601室,办公电话:6295322,科室负责人:郁有军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大庆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开展有关活动。
    2.负责市区内受监工程施工现场的勘察、设计、图审、建设、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鉴定等责任主体具体质量行为的监管。
    3.负责市区内受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抽查涉及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现场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质量。
    4.负责监督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监督工程保修期内保修责任的落实。
    5.负责对县(区)和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
    6.负责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鉴定企业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7.负责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工作。
    9.负责违法、违规具体工程质量行为的调查、取证、处理及移交。
    10.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大庆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职责: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408室,办公电话:6293638,科室负责人:何成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编制和申报综合开发和重点工程项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综合开发和重点工程项目库,提出综合开发和重点工程项目计划。
    3.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4.负责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核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工作。
    5.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住宅产业化推进工作。组织编制住宅产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商品住宅性能评定工作。
    6.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7.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
    8.负责市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9.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大庆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805室,办公电话:6293012,科室负责人:李欣馨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对全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各方主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全市建设领域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的受理及调查处理。
    4.负责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各业务单位移交案件的调查、复核和行政处罚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中省直企业的建设主管部门的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
    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大庆市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能:
     办公地点:市政府三楼招标站,办公电话:6290211,科室负责人:庞术海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招投标活动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工作,受理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各种交易投诉,并处理有关争议、纠纷,依法查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招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的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工作。
    5.负责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
    6.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大庆市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能:
     办公地点:建设大厦610,办公电话:6293520,科室负责人:吴正伟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建设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行政区域内行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
    3.负责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许可与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图审、施工(含装饰装修、商混企业)、监理、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质量鉴定等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
    4.负责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质量鉴定等行业发展工作。
    5.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协调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
    7.指导建设行业工会工作。
    8.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大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职能:
    办公地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4671743,科室负责人:霍振耕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
    2.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开标及评标的场地服务以及评标专家抽取服务,为交易各方主体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
    3.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派驻有形建筑市场的窗口提供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服务,实现有交易中心“一站式”管理和服务功能。
    4.依法办事,遵守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严守秘密,创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5.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实现信息收集、发布功能,为交易各方主体及驻场部门提供高效的网络化办公系统。
    6.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等咨询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和考核。
    8.负责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9.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10.建立交易中心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形成档案,按规定提交给有关部门或向社会公布。
    11.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驻场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实施社会公示制度,抓好督办整改工作。
    12.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不乱收费,不随意减免费用。
    13.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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