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唐宁杰座、滨州华府居住小区项目质保金的公示
添加日期: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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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大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实施细则》(庆建函[2010]39号)由大庆市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唐宁杰座住宅小区1#、2#、4#、7#-11#楼和滨州华府住宅小区工程,该两项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已满五年。现将返还该两项工程第二批质量保证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有关单位及业主对返还保证金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459-6290205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