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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添加日期:2017-12-05     浏览次数:703次    
庆建发〔2017〕123号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建设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打击虚假检测报告,市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8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两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受检单位,抽查比例为60%,共抽查了1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涉及的内容。检查方式是现场查阅检测资料、问询相关人员和实地核查仪器设备等,并对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从检查情况看,检测机构能够持有效资质证书开展业务,没有发现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大多数检测机构能够按规定配备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试验环境与所开展的检测项目相适应,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委托单和检测送检样品进一步规范,流程卡内容更加完善,已检试件留置更加规范,依法依规检测的意识有所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人员问题。
1.个别检测机构人员数量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考勤人数及考勤率不达标。
2.多数检测机构没有按照省住建厅文件组织人员培训,没有按GB50618规范要求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确认,个别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技术能力不符合GB50618规范要求。
(二)检测设备问题。
个别检测机构缺少检测设备或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有的设备没检定。
(三)委托及样品问题。
1.部分检测机构没有存档施工现场见证员、取样员委托书。
2.个别检测机构对委托单审核不严,部分委托单存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不完整、签章不全、人员非本人签字或随意涂改等问题。
3.个别检测机构没有样品或样品不符合要求便接受委托。
(四)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问题。
1.多数检测机构原始记录不符合GB50618规范要求。
2.个别检测原始记录未执行杠改。
3.个别检测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的执行标准、结论用语等不一致。
4.个别检测报告格式错误。
5.个别检测报告执行标准错误。
6.个别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没有及时签字盖章。
(五)留置已检试件问题。
个别检测机构未按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或已检试件留置及处理不符合要求。
(六)违法违规行为及不合格事项报告问题。
部分检测机构全年没有发现检测不合格事项,个别检测机构对施工现场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要求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检测机构内部管理问题。
个别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管理者职业道德水平不高,法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淡薄,违反法律法规检测,恶意低价竞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三、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责令限期整改3家。大庆石化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晟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大庆市金塔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其他检测机构口头责令整改。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对照问题组织自查自改。对此次检查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加强对企业的管理。检测机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对企业的全面管理职责,理性参与市场竞争,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配备符合GB50618规范要求的相关人员,并确保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
(三)强化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落实。明年起,重点检查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各检测机构要做好接样室建设,配备具有相应能力的接样人员,确保委托单和样品质量符合要求。
(四)做好资质延期、赠项及变更等相关工作。2018年资质即将到期的检测机构,提前做好延期准备,提前30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报送省住建厅审批中心。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到省住建厅审批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延期、变更、赠项等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城乡建设局。
(五)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按照《关于取消工程质量检测员等职业资格岗位证书后加强检测和见证取样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培训和资质延期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检测人员培训,2018年将随机抽取人员进行能力验证。
(六)报告有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检测机构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城乡建设局。
(七)严格按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检测机构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第3.0.10条及5.4.6条对已检试件进行留置和处理。
(八)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检测机构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完善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管理,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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